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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结婚时未到达法定婚龄主张军婚无效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9 04:38)     点击:131

  

  当事人一方不能以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主张军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之前提出,如果婚姻当事人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再以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主张军婚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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