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谢跃华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5 03:19)     点击:418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一般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无法确定谁最先受理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各方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相关法律可参考:《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六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报请争议各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谢跃华律师提供“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谢跃华律师,谢跃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谢跃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跃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三明律师 | 三明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谢跃华律师主页,您是第17026位访客